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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中睿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7 11:53:51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多学科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准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首批获准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培养软件工程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是我国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造就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之一。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34。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5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3000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博士生导师646人,教授、副教授23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20100人,外国留学生560余人,港澳台学生200余人。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中心,其中有强磁场实验装置(在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专业实验室6个。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近400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的大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现将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08年我校有234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5300名左右,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以院(系、所)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只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

2、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除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32008年我校管理学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研究生300名。其中,招收非定向研究生5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250名。

42008年我校软件学院招收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52008年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系招收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设计研究方向)研究生5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62008年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6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72008年我校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附属梨园医院将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二、学制

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主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3年。其中,临床医学各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3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我校将全面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硕士生折合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70%。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生活费。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设置研究生助理岗位。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每月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全校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加半岗资助比例为90%。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四、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研究方向统一为“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复试时加试诊断学。非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生不能报考。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持有其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五、关于报考的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

http://yz.chsi.com.cn(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本说明填写。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业名称前打号为自设专业。

3、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政治理论(含律硕士),199MBA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含法律硕士),202-俄语(含法律硕士),203-日语(含法律硕士),299MBA联考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4、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考生报名时根据本人的专业研究兴趣确定要选报的导师。请考生务必在“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的备用信息1byxx档)内准确填写所选报的导师代码四位数(导师代码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阅)

5、考生本人须按照网上发布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二)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入学考试

1、教育部未实施改革的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仍然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2、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精神,2008年仍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实行实试科目和内容的调整,其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值各为150分。对三个学科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医学门类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一命题科目。

3、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5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对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对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和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进行入学考试的制度。经过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一律为委托培养。

5、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202.114.15.167/)。

6、入学考试复试一般在3月底进行。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办法及细则及基本要求(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服务及信息提供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2、关于参考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或各地图书馆借阅,也可与有关单位联系。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电话87544529,教材科电话027-87542723,同济医学院教材科电话027-83692925

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42552 027-87541746 传真:027-87541509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 邮政编码:430074

  址:http://www.hustzs.cn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科办)联系电话:027-83692916 传真:83692945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  邮政编码:430070

  址:http://www.tjmu.edu.cn    E-mail: yanzb@mails.tjmu.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2008年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考试时间:2008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同报名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有原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008年参加单独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各专业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4202)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同济医学院各专业在同济医学院报名点(4223)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同国家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类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点(4202)或我校同济医学院报名点(4223)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进行,所有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推荐信、报考院系同意接收报名的介绍信到我校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代码:

111政治   220英语   698数学(理工类)   699数学(文经类)

统考科目为306西医综合的单考科目为:767医学综合(一);统考科目为307中医综合的单考科目为:768医学综合(二)

业务课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相同,代码按专业目录上代码填写;202俄语,203日语,使用全国统考试题。


2008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2008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从本科毕业至200891日,下同)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4.报考统招统分生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统招统分生自筹培养经费)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持有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

199综合能力   299英语 

外语听力和政治理论考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8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所选报名点。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200891日前)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委托培养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

101政治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的高校之一,为国家培养定向专项人才,每年的招生任务由教育部下达。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执行。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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